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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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年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和数量的通告

2019/07/03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文件精神和《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19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增强市场消费活力,合理满足群众和企业购车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备案登记QSF-2019-280003)如下:


一、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本省全面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及数量。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及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限制,可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二、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njdctk.gov.cn或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咨询热线:68835091、68835092、68835099。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通告。


海南省公安厅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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