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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期“摇号+排号”受理增量指标申请昨日已截止

2018/08/09

我省首期“摇号+排号”将于本月26日举行。首期增量指标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8日23:59:59,之后报名将会自动纳入下一期申请。相关部门将对首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小客车调控系统将在8月22日公布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单位和个人)名单,群众可登陆网站(www.hnjdctk.gov.cn)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从目前调控系统登记情况看,首期报名的申请人明显偏多,原因主要有:

1、因5月实施调控后暂停办理相关业务近3个月,积累了较多购车需求;

2、因“摇号”获得的增量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出于“先拿到手”、“第一次不中再摇第二次”的心理,许多群众提前报名参加摇号“占指标”,甚至提前购车预期,本打算一、两年后才购车的,先报名摇号提前购车;

3、因2019年8月1日起,我省要对部分小客车实施限行管理,原持有非本省核发号牌小客车的本地居民,急于参加摇号获得增量指标,以备未来一年把外省号牌车过户为本省号牌车。

考虑前述原因,为充分满足群众的“刚性”购车需求,调控管理机构将在对首期“摇号”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后,根据最终确定的具有资格条件参加摇号或排号的申请人数适度调配增量指标,确保“中签率”不低于80%。

省调控办提醒:

1、我省实施小客车保有量调控,坚持制度设计在先、提前规划、提前引导,确保总量科学合理控制,重点调控燃油车与新能源车结构配置,未来的增量指标配置,也会充分考虑群众合理需求,广大群众报名参加摇号要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没有必要提前购车“备用”、“占号”,以免额外增加“养车”经济负担;

2、各汽车经销企业应保持正常经营秩序,为购车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增量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同时,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 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4、新能源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获得,优先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先满足新能源车增量指标申请。



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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