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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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 (个人)

2018/08/01

一、哪些情况下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

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本省变更登记的,应按本办法规定向当地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指标。

小客车,是指符合国家公共行业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其它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新增小客车,通过排号方式或摇号、竞价方式取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省的变更登记后,按本办法规定申请后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直接申请领取的指标。

二、个人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持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一)本省户籍人员;

(二)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

(五)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如何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

(一)网上申请

登录指定网站(www.hnjdctk.gov.cn)注册账号后,填报申请信息,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

(二)窗口申请

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应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注册账号后获得编码。

申请成功后,可登录指定网站查询,也可凭个人身份证件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四、如何进行退出申请和变更申请?

(一)退出申请

个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退出增量指标配置业务。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二)变更申请信息

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五、小客车增量指标有多少种类型?数量如何分配?

增量指标纳入配额管理。配额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的配置额度、配置比例、配置方式由调控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量、环境承载能力、公共交通发展、道路通行状况等因素制订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调控管理机构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配置方案。

每年的配置额度按月度平均分配,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增量指标,由调控管理机构按照原配置方式纳入次月配置。增量指标不得跨年度进行配置。

六、窗口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填写哪些信息?

(一)本省户籍人员:

1、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二)非本省户籍人员:

1、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省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三)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驻琼现役证明原件1份;

4、本人有效的准驾车型为C类或以上的地方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港澳地区居民:

1、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3、近两年在琼连续居住2年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4、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五)台湾地区居民:

1、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或居留许可;

3、近两年在琼连续居住2年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4、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六)外籍人员:

1、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2、近两年在琼连续居住2年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

3、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2日起,申请人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申请的,次月22日起可在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八、如何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调控管理机构将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结果、定期公布排号结果。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查询。

九、个人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已经获取的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6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次配置。个人需要延长编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6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十、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调控管理机构于每月22日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调控管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调控管理机构会同相关信息审核部门复核后,异议成立的,应反馈申请人,申请人申请编码自动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十一、如何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当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且不得转让。申请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十二、如何申请更新指标?

申请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之日起1年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人名下在本省已登记小客车少于3辆(含)的,按实际数量取得更新指标;超过3辆的,只有3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十三、如何办理指标证明文件信息变更?

个人需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相关信息变更业务的,应由本人携带指标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窗口办理。

外国人护照号变更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新旧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变更指标证明文件信息的,身份证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军人证件号码变更或变更为身份证的,需提供指标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部队政治部证明(证明两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间计入指标有效期。如有姓名或证件号码信息变更,请及时申请办理。

十四、小客车被盗抢的如何申请指标?

2018年5月16日0时起,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省正常登记的小客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3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被盗抢状态,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单位或者个人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及携带有关材料,到调控机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承诺内容:追回被盗抢车辆后,可选择放弃已经取得的指标,或者在使用指标新购置的车辆和被追回车辆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原登记地的变更登记,并承担全部费用),可以直接申领取得其他指标。

十五、如何使用指标证明文件?

取得小客车指标的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当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购买小客车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本省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申请人原使用新能源小客车的,只能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十六、对办理申请相关业务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可以在指定网站“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服务热线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

十七、指定网站网址是什么?服务窗口在哪里?

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应通过指定网站和服务窗口办理。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信息管理系统为指定网站,网址:www.hnjdctk.gov.cn。

各服务窗口地址及受理电话详见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各市县调控服务窗口地点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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